無意間在圖書館借到的~
 
你不可不知的心理學
/譯者:唐全騰著
出版日期:2007/08/30
 

P007

¨          從眾(conformity)

n           在心理學的定義裡,當個體表現某種行為時,其理由並非自己想做,而只是因為團體裡的其他成員都這做,這樣的現象就叫作「從眾」。通常是個體在實質上,感受到團體的壓力,因此放棄自己的意見或行為,而表現出符合團體價值觀的意見或行為。

n           艾許(Asch)曾經做過一個有關「長度判斷與從眾」的實驗。他先準備一張卡片,上面畫有長、中、短三條線段,並且分別標示為a b c 受試者看過後收起來,然後再提供另一張卡片,詢問受試者卡片上的線段應該是屬於a b c三線段中的哪一條?參與實驗的一共有五個大學生,但是其實有四個是搗蛋分子。剛開始,四個人都不搗蛋,大家(包括唯一的受試者)幾乎每一題都能答對。但是幾題之後,四個搗蛋分子開始故意大聲地說出錯誤的答案(雖然錯誤,但是四人的答案是相同的),藉此觀察受試者是否會因此而更改答案?實驗結果發現有1/3的受試者會配合其他四人說出錯誤答案,也就是發生從眾現象:在五次的實驗中,更有高達四分之三的人會至少從眾一次。為什麼會發生從眾現象呢?一般認為原因有兩個:第一是為求正確。人們通常比較相信團體所提供的訊息是最佳訊息,為了追求正確,那就聽大家的話吧!第二是遵循團體規範。1.人們不希望自己被視為特異分子,害怕因此而被疏離,所以不管別人說什麼,只要站在多數人的那一邊,相對就會安全許多。

n           赫伯特(Herbert)在研究從眾現象的時候,提出從眾的歷程,認為人們發生從眾現象的時候,通常會經歷下面幾個階段:

1.            順從:個人為了避免因為不從眾可能會受到團體的懲罰,只好順從於團體的決定,這個階段通常是「口服心不服」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內化:在順從的階段中,個人的自尊會受到打擊,因為不願意承認自己居然為了逃避團體懲罰,而放棄自己的想法。於是個體開始相信團體的意見是正確的,開始調整自己的價值觀向團體的價值觀靠攏,此時,個體已經接受團體的意見或行為。這個階段已經是「口服心服」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   認同:個體的價值觀已經符合團體的價值觀。嚴格說來,此時已經不能稱為從眾了,因為此時的個體就等於團體,個體所表現的意見或行為,均能符合團體的想法。

n           「從眾」是一個心理學的現象,本身並沒有好壞之分。老實說,我們現在的教育似乎都傾向菁英教育,眼中只有前三名。學校在每一次的段考之後,都會利用升旗的時間做各班前三名的頒獎,這真的很花時間,而且往往耽誤到第一節的上課時間(至少是上課前的休息時間)。可是教務處說讓同學上台領獎,可以對全校的其他同學起激勵的作用,所以堅持繼續做下去。真的有效嗎?考試前三名的同學又不是「衆」,怎麼能夠引起其他同學的效法呢?

P016

¨          單純曝光效果(more exposure effect)

n           雷中格(Zajonc)曾經做過一個有趣的實驗。他讓一群人觀看某校的畢業紀念冊,並且肯定受試者不認識畢業紀念冊裡出現的任何一個人,看完畢業紀念冊之後再請他們看一些人的相片,詢問在這些相片中,喜歡哪一個人?結果發現,在畢業紀念冊裡出現次數愈高的人,被喜歡的程度也就愈高;他把這個現象稱為「單純曝光教果」。本實驗顯現,只要一個人、事、物不斷在自己的眼前出現,自己就愈有機會喜歡上這個人(或事、物)

n           這裡必須提及單純曝光效果的限制;它其實沒有那麼「單純」其中至少還有以下三點需要特別注意:

1.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開始就讓人感到厭惡的事物,無法產生曝光作用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   如果兩個人彼此之間已經有一些衝突,或是性格上本來就不合,愈常見面反而愈擴大彼此的衝突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   過多的曝光會引起厭煩。

n           不管是老師在教育學生,或是家長在教育孩子,我其實都很想強調一個觀念:如果不是很清楚而有把握地知道自己正在做什麼?做這件事會有什麼樣的優、缺點?我會傾向鼓勵老師及家長們,與其多做一事,不如少做一事。要求愈少,我們與孩子的關係就會愈「單純」,那麼就愈容易發生「單純曝光效果」,也就是愈容易讓孩子願意和我們親近。

P021

¨          模仿(modeling)

n           班杜拉根據上述的實驗提出社會學習論,意指「學習者在社會情境中,會經由觀察別人行為的表現方式,以及行為的後果(獎勵或處罰),間接學習到是否要表現某一個行為。間接學習的過程稱為模仿(modeling),而模仿的對象則稱為楷模(model)」。除了模仿的觀念之外,班杜拉進一步提出,在觀察學習的過程中,個體會經歷四個階段:(1)注意(attention):個體觀察到某個行為,並且以自己的想法來解讀這個行為;(2)保持(retention):將某個行為經過內在編碼之後,存在自己的記憶之中;(3)再生(reproductiou):將自己記憶之中,楷模所表現的行為,用自己的方式表現出來; (4)動機(motivation):當行為習得之後,會在日後適當的時機,主動表現出來。

n           「會了就應該要表現出來」,這是一個常見的迷思概念;反過來說,「沒有表現出來就等於不會」,則是另一個錯誤的迷思概念。班杜拉的理論引出了另一個很重要的觀念-潛在學習(latent learning)

P027

¨          跛足策略(self-handicapping)

n           柏格拉斯(Berglas)曾經做過一個「作業表現與藥品選擇」的實驗。他先告訴受試者有兩種藥丸可以選擇,紅色藥丸可以增強自己的能力,藍色藥丸則會降低自己的能力,然後請他們完成一些工作。實驗結果發現,若是受試者被要求的是一個困難的工作,多數人會選擇藍色藥丸(降低能力);反之,若是簡單的工作,多數人則選擇紅色藥丸(增強能力)。這個結果和我們的想像很不一樣。為了維持自己的自尊,正常人不太能夠接受「失敗」的事實,所以在追求目標的過程中,往往會故意設下一些障礙,如果還是成功了,那麼表示自己的能力果然很好;萬一失敗了,就可以把失敗的原因歸咎於自己所設下的障礙,避免直接承認自己的能力不足。在上述實驗中,當面對一項困難的工作時,受試者可能預期他不會成功,所以選了藍色藥丸,如此他等一下就可以把失敗的原因說是受到藥丸拖累。而面對簡單的工作時,因為工作本身就已經簡單了,萬一失敗不就更糗了;為了確保萬無一失,還是吃個紅色藥丸好了。

P035

¨          過度辯證效應、(over justification effect)

n           史坦柏格(Stemberg)等人曾經做過以下的田野實驗(指實驗在現實情境中進行而非實驗室裡的環境;千萬不要誤會是在鄉下是田裡做實驗),他們找來一群國小學童,然後介紹給他們一種有趣的遊戲,孩子們當然很關心地就玩了起來,每次平均可以認真地玩遊戲大約二十分鐘。一個星期之後,實驗者隨機地將這些孩子分組,他們對a組的孩子們說:「如果他們願意玩遊戲再久一點,玩的久就會得到愈多的獎金。」對b組的孩子則不做任何的處置。剛開始,a組的孩子們玩得更起勁了,大約可以維持三十分鐘的時間,超過b組的二十分鐘。再過一週,實驗者對a組的孩子們說:「不好意思,因為經費被縮減了,所以現在玩遊戲沒有辦法再提供獎金。」從那一天開始,a組的孩子們玩遊戲的意願大幅減低;雖然b組的孩子也因為對避戲有點膩了,小幅度地降低玩遊戲的時間,但是數天之後,b組的孩子還願意玩個十幾分鐘,而a組的孩子幾乎根本都不想再去碰那個遊戲了。史坦柏格等人把這個現象稱作是「過度辯證效應」,意思是內在動機的強度,有可能會因為外在動機的加入而遭到破壞。一件他原本就喜歡做的事情,可能會因為我們不必要的獎賞。讓他誤會自己做某件事的原因是為了得到那份獎賞,結果一旦贊賞消失,他也失去做某一件事情的動機了。

n           「感恩」。所有人都認為大家應該要學會懂得感恩,但是感恩是與生俱來的天性嗎?在獎勵觀念泛濫的校園裡,我發現同學們大多不懂感恩;然而當我把這個想法提出來之後,同學們不懂感恩的現象並沒有得到重視,同事們反而會告訴我不要這麼愛計較,小孩子本來就不懂事,何必要求付出一定要有回報呢?我迷糊了,是的,如果我是一個付出的人,那麼我應該要求自己不需要計較他人的回報,但是這是不是等同於接受者可以不需要說謝謝呢?我除了是一個付出者之外,我同時也是一個老師的角色,難道老師可以不去教導學生應該懂得感恩嗎?

P044

¨          基模(schema)

n           基模一詞最早由皮亞傑(Riaget)提出,指「個人內在會自行建構一套認知系統,而且個人會使用這套系統來處理所接觸到的訊息。因應不同的情境,基模會不斷地修正、改變,甚至是創造新的基模來解釋一旬全新的問題」。基模的種類很多。

P054

¨          習得無助(1earned helplessness)

n           在行為主義的實驗設計裡,應用負增強作用而設計的實驗稱為「逃脫制約學習」(escape conditioning);心理學家設計了一個往返箱(shuttle box)來進行這個實驗。以白老鼠為例,在一個箱子裡隔成a b兩部分,先將自老鼠放在a區,然後對a區施以電擊,此時白老鼠會因痛苦而四處跳動。若將a b兩區之間的隔板的上半部打開,則白老鼠可能在某次偶然的跳動中,跳進了b區,因而免除被電擊的痛苦。此時,讓白老鼠休息片刻後,將通電區由a區改成對b區通電,白老鼠將再次驚慌失措,又開始無意識地亂跳;無意間又跳過隔板進入a區,再度逃離被電擊的折磨。多次之後,只要對某一區的白老鼠施以電擊,牠就會馬上跳到另一區以逃避電擊。這就是所謂「負增強學習」的意義:因為白老鼠做了某個正確的行為可以免除痛苦,所以牠會願意表現出這個特定行為。

n           塞力葛蒙(Seligman)在以小狗來進行逃脫制約實驗的時候,意外地發現一個「習得無助」的現象。也就是當初體認自己的能力無法解決困難,對目前的環境變化無法控制,或是對未來發生的事情無法預測時,如果這種情況長期延續,個體將會喪失鬥志,進而陷入絕望的心理困境。

n           你說這些學生從一開始就這麼消極嗎?我倒不這麼認為。我相信這些學生都曾經努力過;然而,每個人的身體與心理的發展有早、遲的差異(一般來說,多數人把這種現象稱為「閱竅」),這種發展速度的差異其實與最後的成就無閥,卻因為師長們比較的心態,讓發展比較慢的同學誤以為自己就是真的比較笨:努力了數次之後,表現卻一直沒有辦法突破(因為他真的還沒開竅),終於承認自己的愚笨,並且放棄努力。所有的生物都一樣,如果放棄向上提升,之後一定會迅速地向下墮落;墮落的過程中,還要想辦法找人當墊背,來個玉石俱焚,就好像困獸之鬥一樣。

n           挫折容忍度的培養應該由小挫折開始,而且一定是孩子「己經」可以接受這個挫折了,才可以再繼續給他更大的挑戰。儘管草莓族們都不承認他們是草莓,我還是覺得現在的同學們普通沒有什麼抗壓牲。但是我倒不認為這是同學們的錯,我覺得這是家長的問題。現在的家長真的對孩子保護過度了。

n           或許有些人會質疑什麼是大挫折?什麼又是小挫折?由誰來決定呢?其實,不管是大挫折、小挫折,接受挫折的是孩子本身,我們應該尊重他們的主體意識。只有當孩子準備好要接受訓戰的時候,這個挑戰才會有意義。什麼?你擔心如果不逼孩子的話,孩子就只會整天沉迷於遊戲的世界裡。我想,我們談到了一個很重要的原點,因為我們目前的所作所為往往都是出於「孩子不會想」這個邏輯,然而這個邏輯真的正確嗎?孩子就這麼「天生地」不知上進嗎?我覺得我們都太小看孩子了。我大可以再寫幾千字來證明孩子其實是可以主動讀書的,但是應該不會有人想看,所以我只簡單地請讀者們思考:用逼的真的有效嗎?

P068

¨          睡眠效果(sleeper effect)

n           很多人都有經驗,一件完全不曾發生過的事情,經過大家繪聲繪影地傳播之後,往往變得比什麼都還要真實,特別是那種不知道誰是始作俑者的謠言,其可靠性及傳播性似乎都更為堅定。

n           普雷肯尼斯曾經提出「區分性衰退假說」來解釋這個現象。簡言之,當我們先提供一個訊息,然後才說這個訊息是騙人的,那麼「這個訊息是騙人的」的訊息會因為不重要而被快速遺忘,使得前者單獨被留在記憶中時,會發生「我忘了是誰說的,總之……」這樣的現象,使我們更相信這樣的說法。

n           睡眠效果意外地為我們帶出一個值得討論的議題-「記憶是否可靠?」在心理學的研究中,愈來愈多的研究人們的記憶可以經由後來的事件,或是經由暗示之下而被創造出來。一位心理學家伊莉莎白羅芙特博士(ElizabethLoftus)自述,在她十四歲的時候,有一次和母親一起到舅舅家玩,隔天,她的母親死在游泳池裡,這件事一直是她心裡的陰影,但是她一直無法清楚地描述母親死的時候的樣子。三十年後,在一次家族聚會中,有親戚對她說,她是第一個發現母親屍體的人,在剎那間,她覺得她的記憶全部回來了,她清楚回憶起她的母親面朝下浮在泳池上時的服裝,也看到一個小女孩無助地坐在藍白色的游泳池旁邊哭泣的畫面。接下來,她對母親死亡的記憶忽然變得鮮明起來,每一個細胞都是那麼地清楚。然而,在若干日子之後,她的舅舅來電,說他弄錯了,在重新訪查了一些證據後,她當時根本就不在現場,發現她母親屍體的,其實另有他人。羅芙特說她接了那通電話之後,過去的記憶又忽然之間像是被搓破的氣球一般地消失,讓人懷疑那些鮮明的影像到底是從何而來?羅芙特博士後來投身於「記憶扭曲」的研究,認為我們其實會因為某些因素,而去創造過去的記憶。這個過程並非蓄意而為,但是我們的大腦就是這麼神奇。

P091

¨          連結與強化(1inking reinforcement)

n           老師若是認為學生已經認錯就可以不用處罰,很有可能會引導學生「假裝認錯」,此時的認錯只是在迴避處罰,而不是真心悔改。歸根究底,其實不能怪學生心機太重(學生的道德觀薄弱,頂多就是趨賞避罰而已),反而老師應該自我檢討,為什麼要提供這樣的機會給學生說謊呢?同樣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地發生,或許第一次學生還會掙扎著是否要說謊來尋求脫身的機會,但是不斷地強化之後,學生愈來愈不在乎說謊所造成的心理壓力,最後當然也就不會覺得說謊有什麼不對了。

P108

¨          懲罰之前(before punishment)

n           長期來說,懲罰絕對不會讓學生學會表現正當行為,所以它必定只能是一個短暫的手段,絕對不能被稱作教育的一種方法。也就是說,懲罰不可以被單獨使用,一定要配合輔導的工作。在懲罰之前,要讓當事人知道他為什麼被處罰;在懲罰之後,也要讓當事人知道有什麼正確的方法可以取代他原本不良的行為。

n           「當我看到老師對我大聲的時候,我心裡很清楚老師已經輸了。」我想他這句話的意思是,當老師不得不把老師的架子擺出來,不得不用權威(大聲說話)的手段來威嚇學生的時候,同時也表示,老師在「理」這個字上似乎已經站不住腳了。

P130

¨          消弱突現(extinction burst)

n           如果孩子已經知道錯了,還需要接受處罰嗎?我認為還是需要,特別是年紀愈小的孩子(國高中以下其實都還很孩子氣)愈需要線索來幫助他們記憶哪些行為是不適當的行為;也因為他們還不夠成熟,自律行為的機制尚未完全建立,只好依賴外在的獎懲來幫助他們。處罰不見得都是不好的,我們的立意並不是要「恨」他,也不是要他為自己的行為得到「報應」,而是希望當事人能夠藉由被處罰的過程,學到未來不會再犯相同的錯誤。基於此,處罰的形式真的不重要,重要的是要讓孩子認可這樣的處罰方式。有些人認為既然孩子知道錯了,就不用再處罰了,我認為這種想法實在後患無窮。首先,它破壞了我們與孩子事先的約定(犯什麼錯,得到什麼處罰應該事先約定,法律、校規都算),這件事會讓我們的公信力打折扣,以後孩子也會對我們所說的話打折扣。其次,因為孩子的自律行為還不夠成熟,若是我們不能適時提供外在刺激,孩子將沒有辦法(或是需要較長時間)學到正確行為。最後,我們其實應該擔心,孩子會不會因為「認錯就可以不用受罰」這樣的心態,所以就假裝糊;若果如此,孩子說謊的行為其實是大人造成的。

n           在教育心理學裡,有關懲罰的研究還有一個稱為「負效懲罰」 (negative punishment)的現象。意思是當懲罰的動作在違規行為尚未停止之前,施罰者就先行停止,這樣的舉動會讓相同的違規行為在以後類似的情境中,發生頻率更高、強度更強。

 

P144

¨          自我實現預言(self-fulfilling prophecy)

n           個人對他人(或自己)所形成的想法,當影響他人(或自己)的行為,最後導致他人(或自己)的表現,符合一開始預期的態度及行為,就好像印證了他人((或自己)的預言一般;這樣的現象就稱為自我實現預言。羅森索(Rosentha1)和伽布森(Jacobson)曾經做過以下的實驗。他找來數十位在智力測驗的表現上屬於中等的小學生,隨機地分成兩組,然後對小學老師謊稱(實驗操弄):第一組的個學在智力測驗上是屬於資優生的一群;而第二組的學生則沒有什麼特殊之處。在一個學期的教學之後,再度把這一群小學生找回來重新做智力測驗;兩組同學的智力測驗表現都進步了,但是第一組的同學有更明顯地進步。實驗者把這個現象稱為「自我實現預言」,因為原本智力表現相當的一群人,卻因為老師對他們的期待不同,而有不同的成長速度。其實在日常生活中自我實現預言的現象比比皆是,但是很奇怪,儘管我們會希望在我們身邊的人都是好人,卻總是不經意地做一些負面的預期。不管是正面或是負面的預期,都會發生自我實現預言的效應;只是當對方順著我們的預期而表現出負面行為的時候,我們總是一邊說:「看吧!我早就說他不是個好東西。」一邊卻又感嘆:「唉!怎麼都過不到好人呢?」

P166

¨          自我評價維護理論(self-evaluation maintenance theory, SEM)

n           我們都是如何看待他人的成就呢?或許有不少人曾有過一種很悶的感覺:明明自己做了一件不錯的事,但是別人卻硬是不把它當作一回事,搞得自己那種「做了很棒的事」的成就感莫可奈何地消失,也讓自己灰心地不想再費力去做什麼很棒的事。一般人可能會認為這種觀念只是冷漠,事實上,在冷漠的背後,可能還有其他「積極」的動機存在。

n           從心理學的觀點來看,多數人在看著他人的成就時,心裡想的卻是:「這分成就會不會威脅到我的存在。」如果這個「他人」是個名人、陌生人、職位比較高的人、學歷比較高的人,他的成就把好像比較不具有威脅性,至少是好像比較合理,或是和自己不會有太大的關係。但是如果這個人只是身邊的一個很普通的人,或是有點熟的朋友,甚至是自己的下屬,那麼我們難免要自問:「他做得到,我做得到嗎?若是做不到,我豈不是比他還遜?我又怎麼可以比他還遜呢!」為了避免讓自己有這樣消極的想法,最簡單的做法當然就是漠視他人的成就。也因為如此,理智上我們相信有一些人很偉大,情感上我們卻會告訴自己:這些偉大的人不會出現在我們身邊。

n           人們有維護自尊的基本需求。泰舍(Tesser)1988年提出「自我評價維護理論」,其中提到人們在與人互動的人際關係之中,個人的自尊是否受損,會受到以下三方面的影響:

1.            相對於別人,我們在同一項任務中的表現如何?

2.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我們跟別人的親密程度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   這項任務對自我形象的重要性。

如果我們的好朋友,在我們重視的領域中勝過我們,那麼我們的自尊就很可能會受到威脅,並且讓自己感到焦慮。為了減少這分焦慮,我們可能採取以下的三種補救措施:

1.            加倍努力,超越別人(這是典型的良性競爭,藉著朋友間的切磋啄磨,讓彼此進步。但是如果意識到自己不可能超越朋友,就可能放棄這個方法)

2.            降低與朋友的親密關係(只要讓這個厲害的人變成陌生人,那麼當事人就不用再感受到壓力,可以快樂地繼續不傑出的表現。這好像是多數人會用的方法)

3.            降低該任務的重要性,尋找其他可以突顯自己能力的任務(若是能夠在其他領域找到可以突顯自我的表現,這也的確是一個很好的結果;好朋友之間可以互相欣賞、敬重。若是找不到後者,那麼就成了標準的酸葡萄心理,這種做法就不太健康了)

n           事實上,大家應該要有一個正確而重要的觀念:「任何一個好像比我厲害的人,都不可能在每個方面贏過我。

n           自我評價維護理論所討論的是平輩之間的人際互動因素。但是除了平輩之外,或許還應該來看看有階級差異存在的情形,我發現人們在這個時候:很容易被這個差異所蒙蔽。

n           「官大學問大」的迷思。相同的表現,如果是職位高、學問好的人做到了,感覺就比較能夠接受,但是如果職位低的人的表現強過職位高的,不要說上位者可能會有妒才的現象,就連身邊的人也要百般挑剔,非得從中挑出一些毛病不可。這種現象似乎是在反映一個現象:我們比較可以接受上位者的表現,表現五分還要把它吹捧成十分;對於同事,大概會把十分的表現當成六分來看。若是對於職位比自己還低的人,可能非得把十分的表現挑剔成兩分,否則無法維持自尊。

n           平心而論,我們比較願意肯定那些「已經被別人肯定過的人」的成就;例如職位高的人、學歷高的人、得過獎的人、上過電視的人這些人已經在某種程度上通過真有公信力的檢定,所以肯定他的成就比較安全。這個現象背後其實反映了一般人的通病:「對自己沒有信心。」因為對自己沒有信心,所以自己認為對的事情不敢說「對」,必須等到有別人說「對」之後,才敢在一旁附和。更有甚者,就算自己認為不對的事情,一旦身旁的人都說對了,自己也就相信它是對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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