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副董事長陳清祥昨(26)日表示,企業落實公司治理,應強化薪酬管理制度,企業高階管理階層應正面看待,惟有公司擁有完善的薪酬制度,才能吸引、留住優秀人才,提升企業競爭力。
 
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證交法修法,納入「反肥貓條款」,強制規定上市櫃公司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,資本額100億元以上者須於今年9月30日前、資本額未達100億元者則須於12 月31日前完成設置,每年至少要召開二次會議,檢討董監事和經理人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政策等,影響層面廣泛。

 

陳清祥說,截至今年3月底為止,已設有獨立董事的上市櫃公司共計717家,占整體上市櫃公司比率53%、設置審計委員會者僅有58家(4.3%),但卻強迫所有公司須全面設立薪酬委員會,運作上可能會產生問題。

 

因此,他指出,薪酬委員會運作要成功關鍵,董事長和執行長要有正確認知和充份支持,「人」是企業最重要資產,公司須有一套良好的薪酬制度,才能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,提升企業競爭力

 

此外,陳清祥表示,薪酬委員會應明確訂定具體可行的組織規程及年度行事曆落實執行,並要與董事長、CEO、人資主管和其他董事充分溝通,協助公司建立或修訂一套足以支持公司經營目的和策略的薪酬計畫,並應充分瞭解公司與同業的績效比較,確保支付酬勞與績效合理關係。

 

針對企業強化公司治理建議,陳清祥指出,在制度面上,政府應研擬將「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列為強制規範,並應儘早頒布未來中長期推動公司治理實施計畫、充分溝通,讓企業有足夠時間因應。

 

至於在落實面上,主管機關應評估新上市櫃公司實施公司治理成效,強制其參與評量,而政府四大基金、投信、外資等法人股東應積極產生制衡力量,並舉辦公司治理傑出企業獎,共同推動塑造和重視公司治理文化。

 

【經濟日報/記者楊毅報導/20110527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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